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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北京林业大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12-22)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四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八大的贺信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勉励大家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培养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学校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开展2024-2025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包括2025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最高学历在学期间曾获得北林榜样、北林青年五四奖章、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达标创优”个人类荣誉等或其他校级及以上重要个人类荣誉;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8.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包括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且同等条件下,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最高学历在学期间曾获得北林榜样、北林青年五四奖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或校级“达标创优”个人类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或担任学生组织(班级)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获校级荣誉的学生骨干;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8.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包括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且同等条件下,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校级学生组织2024-2025年度的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附件1)由校团委根据上一年度团学系统评优结果确定;

“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各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根据分配名额直接推荐上报;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每个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根据推荐名额上报,校团委将组织评审答辩确定拟推荐人选(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注:今年我校共向北京市推荐“北京市三好学生”33名,“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11名。各学院推荐“北京市三好学生”人选不能与“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相同;每个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人选不得重复。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组织推荐

各学院、校级学生组织要按照分配名额和推荐名额以及相关要求,对照评选条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评选、推报。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团支部以及学院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经公示等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报学院党委审批后上报。

请各学院于12月25日(周四)18:00前将登记表(附件2、3)的Word电子版及汇总表(附件4、5)的Word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62338273@163.com(邮件命名为:学院+2025年三好、优干申报),逾期未交视为放弃名额指标。

(二)第二阶段,学校评选

学校将对照评选标准对“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上交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各单位根据推荐名额上报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答辩,确定拟推荐的11个名额。

(三)第三阶段,公示上报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公示,并报学校党委审批后,统一上报团市委。

同时,学校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对“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进行集中展示,在全校范围内树立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典型,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评选工作应在学校各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共青团组织和学生管理部门共同承担。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细致审查推荐人选,坚持程序原则,保证推荐人选符合评选条件。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公示等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党委审批。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推报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审查发现材料造假等情况,一律严肃处理,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将取消候选人推荐资格,并视情况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2.扩大宣传教育,推进以评促建。各级团组织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才途径的生动教育。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个人的典范,扩大评选活动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3.总结经验机制,提升育人成效。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评比机制,将评选工作与学生的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有效结合,发挥奖项的引导作用,激励学生成长成才,为青年施展才干搭建舞台。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2.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3.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

5.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联系人:刘思洋 6808;18618199303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 附件2 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docx
  • 附件3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x
  • 附件4 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xls
  • 附件5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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