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弘扬“植绿报国”北林精神,厚植“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家国情怀,打造社会实践育人新范式,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在新时代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奉献青春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现就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年建功 挺膺担当
二、实践时间
2024年7月-9月
三、参与对象
北京林业大学全日制在读学生,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队、鼓励本研学生联合组队开展实践。
四、实践原则
1.坚持学生主体。广泛调研青年学生实践意愿,围绕学生发展设计实践主题和内容,鼓励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专业特长开展社会实践,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认同,增长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本领。
2.坚持成果导向。以实践成果为导向,做好实践项目整体设计,加强实践过程管理,注重实践总结提升,力争学生在实践中做到有所获、有所感、有所悟,避免走马观花、流于形式。
3.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挖掘培育优质实践项目,着力强化实践地点和实践项目连续性,对可持续项目做好跟踪反馈,提升实践成果产出,建立起同一实践项目再实践、再深化的长效机制。
4.坚持协同联动。汇聚校内外基地资源、平台资源、教师资源、校友资源等,构建结对共建模式,推动多方交叉融合,引导实践内容与专业学习、科研课题等项目相结合,达到双向赋能效果。
五、实践形式及要求
(一)实践形式
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选择其一。鼓励学生进行团队实践,人数为6—12人,建议选派团干部/辅导员、专业教师为双指导教师进行指导(2024年新入职教工原则上应担任指导教师),实践时长原则上不少于5天。
各学院应至少培育一支社会实践示范团队,选派团干部/辅导员、专业教师为双指导教师随队开展活动;示范团队通过审核,可以直接评为校级支持团队。
(二)实践要求
1.每名学生本科期间需参与至少2次社会实践活动,可包括1次“返家乡”社会实践,计入学分认定,具体实践参与次数要求及认定方式以各学院安排为准。
2.鼓励本科生和研究生联合组队开展实践,团队中本科生人数不低于3人即可认证为本科生团队实践、研究生人数比例不低于60%即可认证为研究生团队实践,不受团队负责人身份限制。
3.本次实践具体活动要求见《成果提交手册》(附件4),手册内规定项目未能提交的,不能参加各类评奖评优活动,校级支持团队未能提交的,不予认证校级结项。
六、实践内容
我校社会实践活动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专项开展,具体内容详见《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内容》(附件1),本年度全国三下乡实践专项及团市委相关实践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将陆续发布,各学院可继续组织学生按要求报名参加。
(一)“绿色长征”专项
组织“绿色长征”实践团,充分发挥学科专业特长,开展绿色科技前沿探索、生态保护科考研究、生产生活经验普及等活动,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助力绿色科技创新。
(二)“生态文明宣讲+绿色科技服务”专项
组织“生态文明宣讲+绿色科技服务”研究生实践团,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勉励语精神落地落实、开花结果,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特色及专业优势,实现绿色科技服务和生态文明宣讲的有机贯通。
(三)“青春向党”专项
组织“青春向党”实践团,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新中国成立75周年”发展成就纪实、红色故事人物寻访、党的理论知识宣讲,引导青年学子与党和国家同向同行。
(四)“乡村振兴”专项
组织“乡村振兴”实践团,积极发挥知识、技术和创新创业优势,开展美丽乡村共建共治、科技乡村智慧赋能、文明乡村规划提升、法治乡村宣讲咨询等活动,做好和美乡村建设,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五)“知国情 体民情 察社情”专项
组织“知国情 体民情 察社情”实践团,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引导学生坚定紧跟党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决心。
(六)“感悟民生”专项
组织“感悟民生”实践团,广泛调研社会民生问题,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参与基层资助工作建设,以实际行动助力推广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体系,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七)“卫国戍边”专项
组织“卫国戍边”实践团,聚焦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走进基层宣传国防知识,赴基地体验增强国防观念,实地研学贡献青年力量,推动国防教育走深走实,以青年力量维护国家安全。
(八)其他专项
各学院可结合学院资源及学科特色,组织学生开展特色鲜明的实践专项。
七、组织方式
(一)学院下发通知及团队立项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年度社会实践主题及形式研究工作方案,适时下发通知并召开说明会,确保覆盖全体学生。学生可自发组队,按照要求完成立项材料提交,各学院应切实做好实践团队指导工作,为申请立项的团队做好支持保障。
(二)举办团队提升咨询会
拟于6月19日下午邀请相关学科专业教师、宣传、联络、调研等领域专家为有意愿进行水平提升的团队开展咨询会,有关通知另发。
(三)材料提交及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个人及团队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并于6月24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bfushsj@163.com(《立项登记表》(附件2)请按专项分别建立文件夹,《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请提交excel及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扫描的电子版)。
(四)项目评审及团队培训
6月底,各专项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符合参选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立项校级支持团队。(注:各学院必须为校级支持团队配备双指导教师,学院需对实践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为团队进一步做好提升。)7月初,学校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各学院也可自行组织相关培训。
(五)实践开展与成果总结
7-9月,各团队根据计划开展实践,各学院应实时掌握团队所在地情况,并择优将实践新闻稿报送至学校。实践结束后,各团队按要求填写《成果提交手册》(附件4),整理上交社会实践成果至各立项所在单位。
(六)总结表彰
9月初,学校将组织校级优秀团队及上级相关奖励荣誉评选,并适时开展社会实践经验分享及评优表彰工作。参评优秀指导教师的教职工必须提交《团队指导情况总结表》(附件5)。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细化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育人”功能,把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抓手;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专项分配,做到覆盖广、有重点;要在实践过程中对重点团队给予精准指导和专项经费支持,形成一批有代表性的实践团队及实践成果。
2.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学院要始终把安全工作置于首位,落实《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精准建立与参与实践学生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加强过程监管,实时掌握学生实践动态,务必保证参加线下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3.注重实效,加强宣传。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内外网络宣传媒介,重点指导实践团队在国家级、省部级媒体做好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积极投稿绿色新闻网、北林青春等学校官方媒体平台,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各学院要阶段性总结本单位实践工作情况,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形成系列报道,营造良好的校内实践氛围。
九、其他说明
绿色长征、青春向党、乡村振兴专项由各学院自主申报承办校级立项答辩;生态文明宣讲+绿色科技服务、知国情 体民情 察社情专项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承办校级立项答辩并进行活动指导;感悟民生、卫国戍边专项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承办校级立项答辩并进行活动指导。
附件1: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内容
附件2:立项登记表
附件3: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4:成果提交手册
附件5:指导教师工作要求及指导情况总结表
附件6:2023年团市委社会实践相关专项安排
联 系 人:校团委 李世鑫 62336808
研工部 翁元恺 62336011
学工部 唐 榕 62336078
联系邮箱:bfushsj@163.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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