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适应学生成长成才需求,拓展我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北林党发〔2021〕1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成立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成立基本条件
1.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名称与该社团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社团特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1名指导教师及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所在单位通常与业务指导单位一致,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或各学院。
4.有规范的社团章程。
二、不予批准成立情况
1.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2.在我校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3.涉及宗教文化的;
4.涉及民族排他性或者地区排他性的;
5.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6.未经学校审批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团体;
7.其他不宜批准成立的。
三、成立时间
2025年3月-2025年4月
四、成立流程
学生社团成立包含预审、初审、复审、预成立、终审五个阶段。
1.预审环节:符合条件的学生团体自愿报名,自主联系拟定指导教师和拟定业务指导单位,筹备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校、院团委予以指导。自愿报名的学生团体应于3月19日前完成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可在周一至周五17:30至18:00提交至12号楼地下室126,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blshetuangongzuobu@126.com(命名为:社团成立材料+社团名称)。校团委将对提交材料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结果于3月中下旬反馈至申请团体。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8项:
(1)社团成立申请表(附件2);
(2)社团主要发起人简介(附件3);
(3)社团指导教师简介(附件4);
(4)指导教师确认书(附件5)
(5)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附件6)
(6)拟提交至全体大会审议的章程(应包含:拟确定的社团名称;宗旨、社团类别、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社团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社团的终止程序;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7)社团成立申请书(内容包括:成立动机,社团拟开展特色活动介绍,新媒体平台宣传,未来发展规划等,1000字以上);
(8)社团申请成立答辩PPT。

2.初审环节:校团委学生社团工作部将于3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成立答辩会,通过预审的学生团体需进行5分钟的答辩陈述,答辩会将邀请与学生社团管理建设相关的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3.复审环节:通过初审的学生团体,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全体成员大会,邀请指导教师共同参加。会议将民主推选社团骨干(社长、团支书、各部门部长等),学生社团骨干应符合相关标准;讨论确立学生社团章程等。会后提交社团章程(需通过全体大会确认)、学生社团骨干和成员名单、学年工作计划3项材料,校团委将对学生团体提交的复审材料进行进一步审议。在此期间,学生团体不得筹备开展以外的活动;
4.预成立阶段:对通过复审的学生团体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学生社团成立结果生效,进入预成立考核阶段,时间为一年,自成立结果生效开始计算。期间,该社团不允许招收社团新成员,不得申请第二课堂活动,不给予星级评定和校级荣誉奖励,可以正常开展活动和进行组织建设,自觉接受校团委、业务指导单位的考核和广大同学的监督;
5.终审阶段:预成立阶段结束后,根据学生社团的表现情况和考核结果,由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终审,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全校公示,通过终审的学生社团正式成立,纳入我校学生社团名册,并履行相应义务。
联系人:彭 腾 62336647/6808
徐玥含 13101581126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附件2:社团成立申请表
附件3:社团主要发起人简介
附件4:社团指导教师简介
附件5:指导教师确认书
附件6: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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